位于三江大道中段江南社区旁原云南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八平方”单身楼房屋,总间数104间,建筑面积约1672平方米,于2008年9月企业改制后除个人所有财产外的所有非经营性资产所有权移交麒麟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原则交由白石江街道江南社区代为管理。该楼房于2023年7月经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安全鉴定,属于D级危房。鉴于该危房已对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需立即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因历史遗留问题,该危房,目前仍有部分原使用者无法联系,请该房屋尚未联系到的使用者,看到此公告后,于2024年12月5日前与我单位联系或自行认领相关物品搬离;逾期未联系或未搬离的,我单位将对该房屋进行围挡封闭,并由相关部门依法拆除,届时所涉未搬离物品,将视为无主物予以强制搬离,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房屋使用者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874-3144726。
特此公告
白石江街道江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