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俊)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荣获“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和荣记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近几年来,麒麟区检察院始终秉承“以创新实现新飞跃”的理念,全院各项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2006年至2009年10月,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260件417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60件31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94件3861人,提起公诉1908件3184人;上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60件439人。办案数量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居前列,所办案件没有错捕和无罪案件,实现了数量和质量的双赢。加大力度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06年至2009年10月,共立案侦查42件4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6件36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
该检察院开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
作从单一化预防走向社会化预防的工作格局。2006年以来,参与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预防50余件,涉及建设资金10亿余元,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开展社会化大预防的探索实践,在城市街道社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并建立了街道社区预防职务犯罪“一教、二帮、三强、四防、五推进”的工作机制。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的状况,2006年2月,麒麟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创建了一套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帮教回访、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为一体的工作新机制。因工作突出,当年9月,麒麟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该院先后推行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捕侦联动机制、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以及在派出所设立派出检察官办公室,强化业务工作考评机制等,尤其是与麒麟公安分局建立的捕侦联动机制,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