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宣传部 曲靖市工商局
曲靖市消费者协会 曲靖日报社
曲靖电视台 曲靖广播电台
珠江网站 曲靖移动公司
2010年3月5日
为深入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全市消费维权水平,促进曲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曲靖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曲靖日报社、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珠江网站和曲靖移动公司将联合举办2010年“曲靖移动杯”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新闻作品内容要求
参评新闻作品必须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线,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介绍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以及消费领域中发生的典型事件、典型案件、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内容要求紧扣“消费与服务”主题,富有新意,导向正确,可看性强,有感染力,客观真实。作品所反映的人或事必须是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维权事件或曲靖籍人士在外地进行的维权活动。
二、参评新闻作品范围
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和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曲靖广播电台、珠江网站播发的符合参评内容要求的新闻作品(含消息、通讯、图片、专题、案例分析等)均可参加评选。
三、参与方式
除了向各新闻单位投稿外,社会各界人士还可直接通过手机或139邮箱发送符合参评内容要求的信息、邮件。
1.手机短信、彩信参与方式:直接通过手机编辑内容发送至15187912315。
2.139邮箱参与方式:①已开通139邮箱的客户,直接登录139邮箱网址httP://““i1.139.“″“,编写邮件发送至15187912315@139.“″“;或直接通过手机编写15187912315@139.“″“#内容发送至10658139。②未开通139邮箱的客户,先编辑短信”KTYX”发送到10086申请免费邮箱,再通过登录139邮箱网址或手机编辑邮件直接参与活动。
通过139邮箱参与活动的作品,需在作品中注明作者姓名和手机号码。
3.社会各界人士也可登录珠江网站提交符合参评内容要求的稿件(消息、通讯、图片),网址:“““.′j“.“″/315。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市委宣传部、市消协、市工商局以及各新闻媒体将联合成立评审领导小组,邀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根据评审细则严格评定。最终评审结果将于2011年”3.15”期间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本次活动的奖项设置为:(一)广播、电视类好新闻。
1.电视新闻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2.广播新闻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二)文字、图片类好新闻。
1.消息: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2.通讯: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3.消费维权案例分析: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以上各类奖项,一等奖奖金为1000元,二等奖奖金为500元、三等奖奖金为300元,优秀奖奖金为2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咨询本次活动相关事宜,可联系曲靖市消费者协会。地址:曲靖市开发区学府路;邮编:655000;电话:0874-3118315;传真:0874-3117034。联系人: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