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茶洪) 近日,麒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公布了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举旨在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人民法院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既能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通过公开曝光进一步增加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压力,有效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的热情,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据悉,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麒麟区人民法院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以下联合惩戒措施: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获得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担任特定职务或岗位;限制相关行业准入资格;限制获得荣誉称号及信用授信;限制高价值市场交易行为;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限制招录为公务人员;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限制入伍服役;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国家一级以上酒店;限制高消费旅游;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
麒麟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共同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