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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陈夏宽:铁肩担正义 泥腿践初心

作者:本报记者张学明 梁晏能 文/图
2026年07月07日 版次:03

巡回审判现场。

在富源县黄泥河镇,陈夏宽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泥腿法官”。

这个接地气的外号背后,是群众对他工作的认可,也是他工作的写照。在数千个日日夜夜里,他把办公桌搬到田间地头、把国徽悬挂在农家院落,用沾满泥土的脚走遍280多个村寨,也丈量出了信任之路。

2007年,刚刚大学毕业的陈夏宽放弃了留在城市工作的机会,毅然来到较为偏远的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庭。后来,他又做了一件让很多人不能理解的事情:说服妻子放弃县城的安稳,举家迁往黄泥河镇。

他十九年如一日,将人生最宝贵的年华化作滇黔交界处群山间的法治星光。

他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红色先锋”,深植“红军入滇第一镇”的红色基因,创建“马缨花·红四方”党建品牌,探索“红色调解”机制,将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司法实践的温度。

他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卓越实践者和推动者。面对民族聚居与省际交错的治理难题,他系统谋划,推广“圆梦民族调解流动工作站”,用民族的“话”解民族的“结”;推动建立多元化跨省际调解机制,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促进了民族团结与区域和谐。

他是善解心结的“调解艺术家”。他总结出充满智慧与温情的“十心二十法”,以最朴素的乡理人情引导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十九年来,他主持调解的案件成功率高达80%。他化解的积怨数十年的跨村水权纠纷案例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作为典范推广。

十九年来,他初心如磐,坚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他所在的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他的家庭被评为“曲靖市文明家庭”,他个人被曲靖市委、市政府评为曲靖市“十佳政法干警”、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法院之星”、被云南省委组织部记二等功一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第四批“中国好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陈夏宽获评“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陈夏宽的故事还在继续。他说:“新时代共产党员就是要将红色初心植根乡土、把对党忠诚和司法为民誓言践行在基层治理的前沿,践行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