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26 年5月10日前因交通肇事及交通违法扣留停放于长底派出所的部分车辆进行公告,请各车主(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到罗平县公安局长底派出所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车辆依法报废处理。
联系电话:0874-8751191
序号车辆类型发动机号:1.普通二轮摩托车1050103109;2.普通二轮摩托车WP041353;3.黑色弯梁摩托车14M01139;4.普通二轮摩托车3f010307;5.普通二轮摩托车M04B2731;6.普通二轮摩托车WV064122;7.黑色弯梁摩托车5DA95887;8.踏板二轮摩托车11634478;9.普通二轮摩托车120840076;10.电动二轮摩托车12zw7270327YA,L05Y23509;11.踏板二轮摩托车GC433317;12.黑色弯梁摩托车RLF1001515;13.黑色弯梁摩托车11K01442。
罗平县公安局长底派出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