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处理。”相关规定,现我社拟对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业务的长期不动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批量清理,请在我社拥有此类账户的单位客户(名单详见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主动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我社将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感谢您对我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