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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让群众从“买”到“居”更有保障

作者:蒲卓
2026年09月04日 版次:03

近期,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将于9月20日起施行。此次条例修订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时隔多年的一次系统性调整,提取情形拓展至9项,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情形,取消租房提取的收入比例门槛,同时推动缴存记录全国互认、简化办事流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主要支持购房,向覆盖“租、购、修、养”全居住周期延伸。新政直面群众安居现实痛点,既减轻家庭住房支出压力,也有助于进一步激活住房消费市场,对于曲靖这一人口基数大、刚需与改善需求并存的城市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居,是百姓最朴素的期盼。随着群众居住需求从“有房住”转向“住得好”,除了买房,租房居住、旧房翻新、家居维护,同样是安居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此次国家层面改革,直击制度运行中的堵点难点,把群众呼声较高的住房消费场景纳入制度框架,让缴存人的权益可感知、可落地,真正做到“缴有所用”,体现出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民生的初心本位。

政策红利落地,需要结合地方实际精准衔接。近年来,曲靖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惠民举措,落实提取支付购房首付、代际互助提取、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存等系列政策,不断降低办事门槛,提升服务便捷度,让住房公积金红利惠及更多工薪群体、新市民。国家新政出台,为曲靖进一步丰富住房保障工具箱提供了顶层指引。一方面,要吃透条例修订内容,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结合曲靖商品房、老旧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际情况,细化本地实施细则,明确装修、物业费提取的条件、材料、额度,防止政策“悬空”;另一方面,持续推进业务数字化改革,落实缴存记录全国互认、异地贷款、简化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放宽提取不等于随意支取,惠民便民的同时更要守牢资金安全底线。住房公积金是广大缴存职工的“安居钱”,扩大使用范围的同时,风险防控的弦一刻也不能松。新政同步强化信用监管,对伪造材料骗提骗贷行为加大惩戒力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兼顾了便利使用与资金安全。对于地方管理部门而言,既要放开合理合规的住房消费提取,也要严把审核关口,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讲清楚哪些可以提、如何提,划清政策红线,引导广大职工依规办理;既要防止因门槛过高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处,也要强化监管,守护好千家万户的安居储备金,实现便民与风控两手抓、两不误。

细微制度更新,彰显厚重民生情怀。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落地实施,将让租房的年轻人可以更轻松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抵扣房租,老旧小区居民翻新房屋、缴纳物业开支多一项资金渠道,新市民、灵活就业群体的居住保障进一步夯实。用好制度改革契机,把国家顶层设计转化为曲靖的民生实效,持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体系,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守护普通人的安居梦想,将为全市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温暖的动能。